讳辩
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,曰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。皇甫湜曰:“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”愈曰:“然。”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‘征’不称‘在’,言‘在’不称‘征’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‘禹’与‘雨’、‘丘’与‘蓲’之类是也。”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二名律乎?为犯嫌名律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仁,子不得为人乎?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,孔子不偏讳二名,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,康王钊之孙,实为昭王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昔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彻为通,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雉为野鸡,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浒、势、秉、机也。惟宦官宫妾,乃不敢言谕及机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邪?为不可邪?
凡事父母,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;作人得如周公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,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,胜周公孔子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,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?
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,曰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。皇甫湜曰:“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”愈曰:“然。”
我写信给李贺,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。李贺如去参加进士科考试就会考中,所以和他争名的人就攻击这件事情,说:“李贺父亲名晋肃,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才是对的,劝他考进士的人是不对的。”听到这种议论的人没有仔细想,就异口同声,跟着附和。皇甫湜对我说:“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,你和李贺将要蒙受坏名声。”我说:“是这样的”。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‘征’不称‘在’,言‘在’不称‘征’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‘禹’与‘雨’、‘丘’与‘蓲’之类是也。”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二名律乎?为犯嫌名律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仁,子不得为人乎?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,孔子不偏讳二名,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,康王钊之孙,实为昭王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昔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彻为通,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雉为野鸡,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浒、势、秉、机也。惟宦官宫妾,乃不敢言谕及机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邪?为不可邪?
《礼记》上的规定说:“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。”解释的人说:“孔子的母亲名‘征在’,这是说如果说‘征’就不说‘在’,说到‘在’就不说‘征’。”《礼记》上的规定又说:“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。”解释的人说:“说的是像‘禹’和‘雨’、‘丘’和‘’之类的字就是这样。”现在李贺的父亲名晋肃,李贺去参加进士科的考试,是违犯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规定呢?还是违犯了声音相近的字不避讳的规定呢?父亲的名字叫晋肃,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,假如父亲名“仁”,儿子就不能做人吗?避讳这个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?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人,不就是周公、孔子吗?周公作诗不避讳,孔子对人名的两个字也不都避讳,《春秋》也不讥讽不避讳人名声音相近的字。周康王钊的孙子,实际上就是昭王。曾参的父亲名晳,曾参不避讳“昔”字。周朝时有个人叫骐期,汉朝时有个人叫杜度,他们的儿子应怎样避讳?是为了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,就连他们的姓也避讳了呢,还是不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呢?汉朝避讳武帝的名,把“彻”改为“通”,但没有听说为避讳把车辙的“辙”改作别的字。避讳吕后的名,把“雉”叫做“野鸡”,可没有听说为避讳把治天下的“治”改作别的字。现在上奏章和下诏谕,没有听说避讳“浒”、“势”、“秉”和“饥”字。只有宦官宫妾才不敢说“谕”字和“机”字,认为说了就是触犯皇上。君子著书做事,应该遵守什么礼法呢?现在考察经典,查对规定,考核前代避讳的规定,李贺参加进士科的考试,是可以呢?还是不可以呢?
凡事父母,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;作人得如周公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,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,胜周公孔子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,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?
凡是侍奉父母,能做到像曾参那样,就能不被人指责了。做人能像周公、孔子那样,也可以说是到顶点了。现在世上的一些人,不去努力学习曾参、周公、孔子的品行,而要在避讳父母名字的事情上,却一定要超过曾参、周公、孔子,这也可以看出他们是糊涂的。周公、孔子、曾参,毕竟是不可能超过的。在避讳上超过了周公、孔子、曾参,就只能和宦官、宫妾一样了。那么这些宦官、宫妾对父母的孝顺,能比周公、孔子、曾参还好吗?
参考资料:
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,曰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。皇甫湜(shí)曰:“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”愈曰:“然。”
李贺(790—816):字长吉,唐河南昌谷人。中唐时期重要诗人。他是唐宗室的远亲,郑王(李亮)之后,家世早已没落。其父李晋肃官职低微,早死。他少能文,为韩愈、皇甫湜等所激赏。但他终生郁郁不得志,只做过奉礼郎和协律郎等小官。相传他经常背着锦囊骑驴外出,途中得佳句,即书投囊中,及暮归,整理成篇。其诗想象丰富,炼词琢句,险峭幽诡,但因过于矜奇,有时流于晦涩;尤长于乐府,能合之弦管。卒年仅27岁。有诗二百三十三首。进士:唐制,士人应礼部考试,考中的叫进士。毁:毁谤,攻击。察:仔细看。和而倡之:此唱彼和,结成一气。皇甫湜:字持正。唐宪宗元和年间进士,曾从韩愈学古文。明白:说清楚,辩明是非。且:将要。得罪:蒙受坏名声。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(huì)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‘征’不称‘在’,言‘在’不称‘征’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‘禹’与‘雨’、‘丘’与‘蓲(qiū)’之类是也。”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二名律乎?为犯嫌名律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仁,子不得为人乎?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,孔子不偏讳二名,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,康王钊(zhāo)之孙,实为昭王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昔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彻为通,不闻又讳车辙(zhé)之辙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雉(zhì)为野鸡,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浒(hǔ)、势、秉、机也。惟宦(huàn)官宫妾,乃不敢言谕及机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(jī)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邪?为不可邪?
律:这里指《礼记》。二名不偏讳: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不避讳其中的一个字;即下文所说的“二名律”。释之者:指《礼记》的注释者汉朝人郑玄。言“徵”不称“在”,言“在”不称“徵”:指郑玄对“二名不偏讳”的注释,即“谓二名不一一讳也,孔子之母名徵在,言在不言徵,言徵不言在”孔子不讳单称。不讳嫌名:谓臣子避讳君父的名讳时,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。郑玄在注释《礼记》“礼不讳嫌名”时说:“嫌名,谓声音相近,若禹与雨,邱与丘也。”即下文所说的“嫌名律”。“为……乎?为……乎?”:相当于现代汉语的“是……吗?还是……吗?”的反诘句。夫:用在句首,表示阐发议论的语气。周公:姓姬,名旦,周文王之子,周武王之弟,西周初政治家,相传周朝的典章制度都是他制定的。孔子:名丘,字仲尼,春秋时鲁国陬邑(今山东曲阜)人,著名的思想家、教育家,儒家学派的创始人。周公作诗不讳:其父文王名昌,其兄武王名发,周公作诗不讳“昌”字、“发”字,《诗经》周颂就首“燕及皇天,克昌厥后”,“骏发尔私,终三十里”等句。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:《春秋》不讥讽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;如卫桓公名完,“完”与“桓”同音,属于嫌名,《春秋》不讥。康王钊之孙,实为昭王:周康王,姓姬,名钊;其子周昭王,名瑕;“昭”和“钊”同音,周人不讳;原文“孙”应作“子”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“昔”:曾参,即曾子,春秋时鲁人,孔子的学生,对父亲极为孝顺;其父名点,字晳,也是孔子的学生;《论语》记述曾子的话:“昔者吾友,尝从事于斯矣。”“昔”和“晳”同音,曾子不讳;原文“名”应作“字”。骐期:春秋时楚国人。杜度:汉朝人。这两个人的姓和名同音,如避讳同音字,连他们的姓也不能说了。“将……乎?将不……者乎?”:表示选择关系的疑问句,相当于现代汉语的“还是……呢?还是不……的呢?”汉武帝:姓刘,名彻,当时为避武帝讳,把“彻侯”改为“通侯”等。吕后:名雉,汉高祖刘邦的皇后,曾临朝称制,当时为避吕后讳,称“雉”为“野鸡”。浒、势、秉、机:唐太祖名虎,太宗名世民,世祖名昞,玄宗名隆基,“浒”、“势”、“秉”、“机”四个字分别同“虎”、“世”、“昞”、“基”四个字同音。乃:竟。谕:唐代宗名豫,“谕”、“豫”二字同音。士君子:古时候指有志操和学问的人。法守:效法和遵守。考:考察。质:询问,对照。稽:考核,考查。典:文献典籍。
凡事父母,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;作人得如周公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,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,胜周公孔子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,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?
讥:指责,非难。止:到顶。务:致力。不务行曾参……之行:前一个“行”系动词,实行,学习;后一个“行”系名词,品行,品德。卒:终于,到底。
参考资料:
愈与李贺书,劝贺举进士。贺举进士有名,与贺争名者毁之,曰贺父名晋肃,贺不举进士为是,劝之举者为非。听者不察也,和而唱之,同然一辞。皇甫湜曰:“若不明白,子与贺且得罪。”愈曰:“然。”
律曰:“二名不偏讳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言‘征’不称‘在’,言‘在’不称‘征’是也。”律曰:“不讳嫌名。”释之者曰:“谓若‘禹’与‘雨’、‘丘’与‘蓲’之类是也。”今贺父名晋肃,贺举进士,为犯二名律乎?为犯嫌名律乎?父名晋肃,子不得举进士,若父名仁,子不得为人乎?夫讳始于何时?作法制以教天下者,非周公孔子欤?周公作诗不讳,孔子不偏讳二名,《春秋》不讥不讳嫌名,康王钊之孙,实为昭王。曾参之父名晳,曾子不讳昔。周之时有骐期,汉之时有杜度,此其子宜如何讳?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?将不讳其嫌者乎?汉讳武帝名彻为通,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;讳吕后名雉为野鸡,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。今上章及诏,不闻讳浒、势、秉、机也。惟宦官宫妾,乃不敢言谕及机,以为触犯。士君子言语行事,宜何所法守也?今考之于经,质之于律,稽之以国家之典,贺举进士为可邪?为不可邪?
凡事父母,得如曾参,可以无讥矣;作人得如周公孔子,亦可以止矣。今世之士,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,而讳亲之名,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,亦见其惑也。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,胜周公孔子曾参,乃比于宦者宫妾,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,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?
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,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,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,如汉高祖名邦,改“邦”为“国”;唐太宗名世民,改“世”为“代”,改“民”为“人”,尚书六部中的“民部”,则改为“户部”,等等。刻印古书时,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。这叫做避讳。避讳的要求很严格,违犯者会招致非议,甚或得罪。唐代著名诗人李贺,才气横溢,少年成名,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,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(晋、进同音),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。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,也被人指责。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,韩愈十分愤慨,《讳辩》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。韩愈不敢反对避讳,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,找出矛盾,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。文章层层设问,一波三折,语言辛辣,说理痛快。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作者的主张,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。赏析内容由匿名网友上传,原作者已无法考证。本站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,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译文及注释
译文
我写信给李贺,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。李贺如去参加进士科考试就会考中,所以和他争名的人就攻击这件事情,说:“李贺父亲名晋肃,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才是对的,劝他考进士的人是不对的。”听到这种议论的人没有仔细想,就异口同声,跟着附和。皇甫湜对我说:“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,你和李贺将要蒙受坏名声。”我说:“是这样的”。
《礼记》上的规定说:“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。”解释的人说:“孔子的母亲名‘征在’,这是说如果说‘征’就不说‘在’,说到‘在’就不说‘征’。”《礼记》上的规定又说:“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。”解释的人说:“说的是像‘禹’和‘雨’、‘丘’和‘
赏析

韩愈
韩愈(768年-824年12月25日),字退之,河南河阳(今河南省孟州市)人,自称“祖籍昌黎郡”,世称“韩昌黎”、“昌黎先生”。唐代中期大臣,文学家、思想家、政治家,秘书郎韩仲卿之子。元和十二年(817年),出任宰相裴度行军司马,从平“淮西之乱”。直言谏迎佛骨,贬为潮州刺史。宦海沉浮,累迁吏部侍郎,人称“韩吏部”。长庆四年(824年),韩愈病逝,年五十七,追赠礼部尚书,谥号为“文”,故称“韩文公”。元丰元年(1078年),追封昌黎郡伯,并从祀孔庙。韩愈作为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,名列“唐宋八大家”之首,有“文章巨公”和“百代文宗”之名。与柳宗元并称“韩柳”,与柳宗元、欧阳修和苏轼并称“千古文章四大家”。倡导“文道合一”、“气盛言宜”、“务去陈言”、“文从字顺”等写作理论,对后人具有指导意义。著有《韩昌黎集》等。
予少以进士游京师,因得尽交当世之贤豪。然犹以谓国家臣一四海,休兵革,养息天下以无事者四十年,而智谋雄伟非常之士,无所用其能者,往往伏而不出,山林屠贩,必有老死而世莫见者,欲从而求之不可得。其后得吾亡友石曼卿。
曼卿为人,廓然有大志,时人不能用其材,曼卿亦不屈以求合。无所放其意,则往往从布衣野老酣嬉,淋漓颠倒而不厌。予疑所谓伏而不见者,庶几狎而得之,故尝喜从曼卿游,欲因以阴求天下奇士。
浮屠秘演者,与曼卿交最久,亦能遗外世俗,以气节相高。二人欢然无所间。曼卿隐于酒,秘演隐于浮屠,皆奇男子也。然喜为歌诗以自娱,当其极饮大醉,歌吟笑呼,以适天下之乐,何其壮也!一时贤士,皆愿从其游,予亦时至其室。十年之间,秘演北渡河,东之济、郓,无所合,困而归,曼卿已死,秘演亦老病。嗟夫!二人者,予乃见其盛衰,则予亦将老矣!
夫曼卿诗辞清绝,尤称秘演之作,以为雅健有诗人之意。秘演状貌雄杰,其胸中浩然。既习于佛,无所用,独其诗可行于世。而懒不自惜,已老,胠其橐,尚得三、四百篇,皆可喜者。
曼卿死,秘演漠然无所向。闻东南多山水,其巅崖崛峍,江涛汹涌,甚可壮也,欲往游焉。足以知其老而志在也。于其将行,为叙其诗,因道其盛时以悲其衰。
庆历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庐陵欧阳修序。
臣闻朋党之说,自古有之,惟幸人君辨其君子小人而已。大凡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,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,此自然之理也。
然臣谓小人无朋,惟君子则有之。其故何哉?小人所好者禄利也,所贪者财货也。当其同利之时,暂相党引以为朋者,伪也;及其见利而争先,或利尽而交疏,则反相贼害,虽其兄弟亲戚,不能自保。故臣谓小人无朋,其暂为朋者,伪也。君子则不然。所守者道义,所行者忠信,所惜者名节。以之修身,则同道而相益;以之事国,则同心而共济;终始如一,此君子之朋也。故为人君者,但当退小人之伪朋,用君子之真朋,则天下治矣。
尧之时,小人共工、驩兜等四人为一朋,君子八元、八恺十六人为一朋。舜佐尧,退四凶小人之朋,而进元、恺君子之朋,尧之天下大治。及舜自为天子,而皋、夔、稷、契等二十二人并列于朝,更相称美,更相推让,凡二十二人为一朋,而舜皆用之,天下亦大治。《书》曰:“纣有臣亿万,惟亿万心;周有臣三千,惟一心。”纣之时,亿万人各异心,可谓不为朋矣,然纣以亡国。周武王之臣,三千人为一大朋,而周用以兴。后汉献帝时,尽取天下名士囚禁之,目为党人。及黄巾贼起,汉室大乱,后方悔悟,尽解党人而释之,然已无救矣。唐之晚年,渐起朋党之论。及昭宗时,尽杀朝之名士,或投之黄河,曰:“此辈清流,可投浊流。”而唐遂亡矣。
夫前世之主,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,莫如纣;能禁绝善人为朋,莫如汉献帝;能诛戮清流之朋,莫如唐昭宗之世;然皆乱亡其国。更相称美推让而不自疑,莫如舜之二十二臣,舜亦不疑而皆用之;然而后世不诮舜为二十二人朋党所欺,而称舜为聪明之圣者,以能辨君子与小人也。周武之世,举其国之臣三千人共为一朋,自古为朋之多且大,莫如周;然周用此以兴者,善人虽多而不厌也。
嗟呼!兴亡治乱之迹,为人君者,可以鉴矣。
三月十六日,前乡贡进士韩愈,谨再拜言相公阁下。
愈闻周公之为辅相,其急于见贤也,方一食三吐其哺,方一沐三握其发。天下之贤才皆已举用,奸邪谗佞欺负之徒皆已除去,四海皆已无虞,九夷八蛮之在荒服之外者皆已宾贡,天灾时变、昆虫草木之妖皆已销息,天下之所谓礼、乐、刑、政教化之具皆已修理,风俗皆已敦厚,动植之物、风雨霜露之所沾被者皆已得宜,休征嘉瑞、麟凤龟龙之属皆已备至,而周公以圣人之才,凭叔父之亲,其所辅理承化之功又尽章章如是。其所求进见之士,岂复有贤于周公者哉?不惟不贤于周公而已,岂复有贤于时百执事者哉?岂复有所计议、能补于周公之化者哉?然而周公求之如此其急,惟恐耳目有所不闻见,思虑有所未及,以负成王托周公之意,不得于天下之心。如周公之心,设使其时辅理承化之功未尽章章如是,而非圣人之才,而无叔父之亲,则将不暇食与沐矣,岂特吐哺握发为勤而止哉?维其如是,故于今颂成王之德,而称周公之功不衰。
今阁下为辅相亦近耳。天下之贤才岂尽举用?奸邪谗佞欺负之徒岂尽除去?四海岂尽无虞?九夷、八蛮之在荒服之外者岂尽宾贡?天灾时变、昆虫草木之妖岂尽销息?天下之所谓礼、乐、刑、政教化之具岂尽修理?风俗岂尽敦厚?动植之物、风雨霜露之所沾被者岂尽得宜?休征嘉瑞、麟凤龟龙之属岂尽备至?其所求进见之士,虽不足以希望盛德,至比于百执事,岂尽出其下哉?其所称说,岂尽无所补哉?今虽不能如周公吐哺握发,亦宜引而进之,察其所以而去就之,不宜默默而已也。
愈之待命,四十馀日矣。书再上,而志不得通。足三及门,而阍人辞焉。惟其昏愚,不知逃遁,故复有周公之说焉。阁下其亦察之。古之士三月不仕则相吊,故出疆必载质。然所以重于自进者,以其于周不可则去之鲁,于鲁不可则去之齐,于齐不可则去之宋,之郑,之秦,之楚也。今天下一君,四海一国,舍乎此则夷狄矣,去父母之邦矣。故士之行道者,不得于朝,则山林而已矣。山林者,士之所独善自养,而不忧天下者之所能安也。如有忧天下之心,则不能矣。故愈每自进而不知愧焉,书亟上,足数及门,而不知止焉。宁独如此而已,惴惴焉惟,不得出大贤之门下是惧。亦惟少垂察焉。渎冒威尊,惶恐无已。愈再拜。
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:草木之无声,风挠之鸣。水之无声,风荡之鸣。其跃也,或激之;其趋也,或梗之;其沸也,或炙之。金石之无声,或击之鸣。人之于言也亦然,有不得已者而后言。其歌也有思,其哭也有怀,凡出乎口而为声者,其皆有弗平者乎!
乐也者,郁于中而泄于外者也,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。金、石、丝、竹、匏、土、革、木八者,物之善鸣者也。维天之于时也亦然,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。是故以鸟鸣春,以雷鸣夏,以虫鸣秋,以风鸣冬。四时之相推敚,其必有不得其平者乎?
其于人也亦然。人声之精者为言,文辞之于言,又其精也,尤择其善鸣者而假之鸣。其在唐、虞,咎陶、禹,其善鸣者也,而假以鸣,夔弗能以文辞鸣,又自假于《韶》以鸣。夏之时,五子以其歌鸣。伊尹鸣殷,周公鸣周。凡载于《诗》、《书》六艺,皆鸣之善者也。周之衰,孔子之徒鸣之,其声大而远。传曰:“天将以夫子为木铎。”其弗信矣乎!其末也,庄周以其荒唐之辞鸣。楚,大国也,其亡也以屈原鸣。臧孙辰、孟轲、荀卿,以道鸣者也。杨朱、墨翟、管夷吾、晏婴、老聃、申不害、韩非、慎到、田骈、邹衍、尸佼、孙武、张仪、苏秦之属,皆以其术鸣。秦之兴,李斯鸣之。汉之时,司马迁、相如、扬雄,最其善鸣者也。其下魏晋氏,鸣者不及于古,然亦未尝绝也。就其善者,其声清以浮,其节数以急,其辞淫以哀,其志弛以肆;其为言也,乱杂而无章。将天丑其德莫之顾邪?何为乎不鸣其善鸣者也!
唐之有天下,陈子昂、苏源明、元结、李白、杜甫、李观,皆以其所能鸣。其存而在下者,孟郊东野始以其诗鸣。其高出魏晋,不懈而及于古,其他浸淫乎汉氏矣。从吾游者,李翱、张籍其尤也。三子者之鸣信善矣。抑不知天将和其声,而使鸣国家之盛邪,抑将穷饿其身,思愁其心肠,而使自鸣其不幸邪?三子者之命,则悬乎天矣。其在上也奚以喜,其在下也奚以悲!东野之役于江南也,有若不释然者,故吾道其于天者以解之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